這真的是很值得記載的一刻,

創立民國以來,政府發放消費券真是頭一遭呀!!

真是良策一枚~!!

普天同慶,人人有獎,

我就來好好的來收藏記錄這份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



<正面>喜氣洋洋紅色的信封袋,上頭有燙金的字體,寫著很應景的「恭賀新禧」



<背面>黑色的字體寫著:「提醒您,消費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、禮券、

或以儲值卡等形式儲存使用。請於使用期限民國98年9月30日前儘早消費使用。

為什麼不發放現金,就是要鼓勵大家振興經濟,不要再將錢存下來,要在市場流通開來,好好來救景氣。



排排看,共有六張五佰元、三張二佰元的面額,紙感很像新鈔,摸起來有條紋感。

中央印製廠,此次做的很認真,還是有很多細處的防偽裝置。(雖然我也不曉得)



<正面樣>的五佰面額,上頭同樣有標語「振興經濟消費券」、「應購買貨物勞務,不得換現金找零」

再次提醒大家「使用期限至98年9月30日止」。



與新台幣五佰元,來個對照圖,明顯小了一圈。



二佰元的紙鈔顏色,反而比較貼近我們新台幣的五佰元,是深咖啡色的。



<背面樣>功用應該是給商家蓋「統一發票章」,還有右邊一處「臺灣銀行」回收章處。

其實我也不瞭解,之後消費券會怎麼回收到國家的細節,

我猜應該就是商家拿到臺灣銀行去換回新台幣吧!!

要怎麼來紀念這消費券呢?

照片裡那一份是蔡佩星期天親領的,聽她的描述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難,

而且大家秩序也都很好,請領的過程也很順利,

我的戶藉是在老家,所以呢~只能請阿爸阿母代領,

而我的消費券要怎麼用?

就是送給阿母,給她紅包加倍,讓她好好的去當家用,買些民生消費品。

難得表現孝順的一面啦!

可,其實我有想過,我若是沒送給阿母的話,

我一定是掏錢加價,買個3c產品,以後拿著手機、相機....等等之類的,

往後想起來,我就會記得:「消費券換來的。」感覺比較有紀念價值。

不曉得,大家的消費券要怎麼用呢?<這可是最近最火紅的話題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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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甜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